2022-03-03 10:58点击数(0)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22SW011
项目名称 | 武威市凉州医院共享充电宝经营权租赁 | ||
项目编号 | N0118QT220009 | 产权子类型 | 其他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3-0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3-0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项目终结 |
标的 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台/年) | 9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1-12-31 | ||||
评估机构 | 武威市弘远房地产评估咨询事务所 | ||||
租金底价(元/台/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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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武威市凉州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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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1.出租方保证其对出租标的拥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2.出租方保证出租标的已经履行内部决策和批准程序,并取得有关批准机构的审核同意。出租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行为,或虽存在以上瑕疵但依法可以出租。 3.出租方提出的出租标的承租条件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明确的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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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凉州区财政局 |
特别 |
1.承租人所提供的共享充电宝应为合法正规厂家生产且符合移动电源国家标准并经国家安全认证的产品,提供产品注册资质予以证明。充电宝性能需应满足:(1)规格齐全满足医院需求;(2)用电安全要求:标准电压值220V~240V;(3)充电宝常规为8-10个单机,单机适配至少三种充电插口,机身占地面积符合出租方需求。提供经生产厂家盖章的产品说明书等资料。设备外观与医院整体装修风格搭配;充电宝单机身可定制院方机身贴。 2.共享充电宝服务收费标准须报武威市凉州医院同意,不得高于本地区收费标准。承租人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武威市凉州医院管理,接受武威市凉州医院监督。 3.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标的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不得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不得变相转让、转借或调换;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4.出租人只提供场地等相关基础设施,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医院装修装饰,且机位放置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租赁期间的税费、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其它费用按照《武威市凉州医院共享充电宝经营权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5.标的成交后,按60台支付预付交易价款,最终按交易双方确认的实际安放台数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60台支付预付交易价款,最终按交易双方确认的实际安放台数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2018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违纪的行为,以信用中国和企业所在地信用查询结果为准,个体工商户提供包括上述内容的书面承诺。 3. 提供符合移动电源国家标准并经国家安全认证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经营证明书。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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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由出租方交割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公告期:2022年3月3日--3月9日17:00时 2.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22年3月9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咨询。参加竞租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了出租标的条件、位置、设施设备、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租赁公告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4.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应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支付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余租金按照《武威市凉州医院共享充电宝经营权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 5.承租人所提供的共享充电宝应为合法正规厂家生产且符合移动电源国家标准并经国家安全认证的产品,提供产品注册资质予以证明。充电宝性能需应满足:(1)规格齐全满足医院需求;(2)用电安全要求:标准电压值220V~240V;(3)充电宝常规为8-10个单机,单机适配至少三种充电插口,机身占地面积符合出租方需求。提供经生产厂家盖章的产品说明书等资料。设备外观与医院整体装修风格搭配;充电宝单机身可定制院方机身贴。 6.共享充电宝服务收费标准须报武威市凉州医院同意,不得高于本地区收费标准。承租人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武威市凉州医院管理,接受武威市凉州医院监督。 7.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标的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不得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不得变相转让、转借或调换;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8.出租人只提供场地等相关基础设施,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医院装修装饰,且机位放置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租赁期间的税费、电、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其它费用按照《武威市凉州医院共享充电宝经营权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9.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同时积极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若承租人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房屋导致《武威市凉州医院共享充电宝经营权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10.承租人须在收到出租人办理租赁手续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办理完成相关租赁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已缴纳的租金做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承租人在与出租人签订《武威市凉州医院共享充电宝经营权租赁合同》时,须向出租人交纳租赁押金10000元。 11.承租人签订《武威市凉州医院共享充电宝经营权租赁合同》以出租人提供的合同为准。 12.其他详见《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1.意向承租人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租赁公告》《承租申请与承诺书》《承租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承租。 2.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人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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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3-03 09:00:00 至 2022-03-09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省产交所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 2.符合公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 3.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省产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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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金额50000.00元,截止时间2022-03-09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若意向承租方未成为承租方,省产交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若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保证金在扣除省产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部分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租方和省产交所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省产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及省产交所损失的; (4)意向承租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意向承租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租赁价格低于本次租赁价格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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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3-10 9:00-11: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详见《租赁须知》《租赁申请与承诺书》。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陆经理 |
咨询电话 | 18209350555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武威市凉州区皇家国际A座写字楼10楼 | |
技术支持 | 0935-59381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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