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6 18:50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21RZ010
项目名称 | 甘肃城乡发展投资集团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项目编号 | 18ZZKG20210008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11/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2/1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项目 概况 |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甘肃城乡发展投资集团健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富强路129号福华馨苑20号楼4号门店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晨曦 | |||||||||||||||||||||||||||||||||||||||||||||||||||||||||
成立时间 | 2020/09/02 | 注册资本 (万元) | 100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620902MA74PXKP1J | 所属行业 | 商业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管道和设备安装;机械设备经营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组织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电气安装;建筑装饰和装修;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广告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旅游饭店;住宅房屋建筑;正餐服务;市政道路工程建筑;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8 | |||||||||||||||||||||||||||||||||||||||||||||||||||||||||||
增资前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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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企业承诺 | 我方拟实施增资扩股,并通过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省产交所”)发布增资扩股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增资扩股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涉及融资方产权权属清晰。 2.增资扩股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未披露的限制条件。 3.我方在增资扩股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及省产交所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扩股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扩股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
主要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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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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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注册资本 | 本次增资拟增加注册资本数:4925.38至9607.85万元; 投资方拟认购资本数不得少于4925.38万元; 投资方投资额不得低于5294.7835万元; | 拟增资底价 | 1.075元/每元注册资本 | |||||||||||||||||||||||||||||||||||||||||||||||||||||||||
募集资金用途 | 1.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动力和竞争力;2.扩大业务范围,提高公司发展质量,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原股东占比51%-67%,新增股东占比33%-49%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2021年第14次)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甘肃省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甘肃省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健康产业公司混改整体方案的批复(2021-11-12) |
特别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咨询、调查期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调查标的,并对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论证。意向投资方报名且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公告信息、投资须知、投资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且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本次增资扩股涉及的标的企业相关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2.标的均以展示的融资方现状为准,省产交所及融资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省产交所及融资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投资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省产交所向投资方仅开具服务费发票。 4.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不提供竞价场地及设备,意向投资方应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投资方自行承担。 5.投资方应无条件认可综合评议结果,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投资方投资、不接受投资方投资、接受投资方投资并调整投资方认购股权占增资后的股权比例等。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其他需披露事项 | 详见项目《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文件 |
增资 方案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意向投资方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且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公告期满,如所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认购的注册资本数符合本次募资要求且认购价格不低于增资底价,并取得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同意,各方就《增资扩股合同》达成一致,则本次增资达成。如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认购的注册资本数大于本次增资扩股拟新增的注册资本数(占增资后持股比例的33%-49%),将采用综合评议方式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因素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意向投资方认购价格与数量情况。(2)意向投资方为非公资本且须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3)意向投资方的依法诚信经营情况、行业地位及市场信誉情况。(4)意向投资方相关行业市场竞争力突出,在资质、技术、人才、资金、市场等方面能够与公司实现资源能力优势互补或协同效应。(5)意向投资方与公司具有文化理念的整合性,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6)意向投资方以货币增资,币种为人民币。(7)意向投资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房地产开发类且具有良好业界口碑的民营企业。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1.公告期满,如所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认购的注册资本数等于或小于本次增资扩股拟新增的注册资本数(占增资后持股比例的33%-49%)且认购价格不低于增资底价,则融资方有权进行综合评议或直接签约;如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认购的注册资本数大于本次增资扩股拟新增的注册资本数,融资方于公告期结束后对取得投资资格的意向投资方进行综合评议,根据结果确定投资方、增资价格(增资价格不低于增资底价)、投资方所认购股权占增资后企业的股权比例(占增资后持股比例的33%-49%),作为本增资扩股项目的最终结果。 2.若报名阶段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比例合计低于增资后股权比例的33%,则项目终止。 3.若通过综合评议的投资方投资比例合计低于增资后股权比例的33%则项目终止。 4.融资方主动申请终止项目。 |
投资 条件 | 投资人资格条件 | 1.本次增资由非公资本进行增资,投资方须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融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 1.本次增资募集1家意向投资方,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名。 2.认购方式为货币入股,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3.投资方应无条件认可增资结果,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方接受投资方投资、不接受投资方投资、接受投资方投资并调整投资方认购股权占增资后的股权比例等增资结果。 4.意向投资方须在被融资方确定为投资方后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合同》(范本见附件),并在《增资扩股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增资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 5.本次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 | |
投资 指南 | 操作规则 |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意向投资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11/26至2022/2/10(9:00-17:00节假日除外)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万元,交纳截止时间为公告期截止日17:00,以系统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2.如意向投资方未通过融资方资格审查,省产交所将在公告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如意向投资方通过融资方资格审查,经过综合评议,未成为投资方的,省产交所将在综合评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4.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省产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转为部分投资价款。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融资方和省产交所可扣除该意向投资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省产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公告期满,如所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认购的注册资本数等于或小于本次增资扩股拟新增的注册资本数(占增资后持股比例的33%-49%),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因投资方原因未在公告规定的日期内签订《增资扩股合同》的。 (2)公告期满,如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认购的注册资本数大于本次增资扩股拟新增的注册资本数: ①意向投资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因投资方原因未在公告规定的日期内签订《增资扩股合同》的。 (3)意向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省产交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意向投资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7)因投资方原因导致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投资总额低于本次投资价款时,该投资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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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联系人:马先生,联系方式:13919211629 慕女士,联系方式:0931-8474918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7:00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8-9楼 | |
其 他 |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www.gscq.com.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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