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3 17:00点击数(0)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21FC005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以下标的公开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序号 | 房号 | 权证编号 | 设计用途 | 证载建筑 面积(㎡) | 交易保证金 (万元) | 挂牌价 (万元) | 备注 |
1 | 三亚市吉阳区春光路丽冠雅居小区1号楼303 | 琼(2019)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28192号 | 住宅 | 105 | 50 | 304.87 | 租赁期至2021.3.31 |
2 | 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丽园春晓小区1号楼201 | 三土房(2012)字第004634号 | 住宅 | 82.84 | 30 | 199.67 | 目前空置 |
二、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三、受让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受让方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21年2月23日-4月22日17时。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自行登录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www.gscq.com.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登记、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等。
4.转让标的以现状转让和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状况,并到相关部门咨询,自行承担受让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5.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让标的交易价款不包含转让标的办理移交和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转让标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应缴纳的有关税、费依据国家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转让标的移交前有关的水、电、暖、物业等及其他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在办理水、电、暖、物业等的户名变更及其他事项时产生的税、费等,由受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区的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成交后,转让标的因受让方原因无法办理过户的,不改变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龚经理
联系电话:19993187236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网 址: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www.gscq.com.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2021年2月23日
上一篇:中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玉门市昌盛小区2套房产转让公告(第四次)
下一篇:窑街煤电集团金能公司“天水·水漪润园” 小区商铺及住宅资产转让公告(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