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1 14:48点击数(0)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21GS002
我所于2020年12月29日发布了《东方红广场枢纽站周边综合整治项目地下商业公开租赁公告》(项目编号: WL2020ZZ211),应出租方要求现对以下相关内容进行澄清。自澄清公告发布起公告期延期至2021年1月15日。
一、招租公告附图重新上传,计租区域和承租人管理区域以再次上传的附图为准。
二、对租赁公告附件---《东方红广场枢纽站周边综合整治项目地下商业招租合同主要内容》中的计租面积、承租人管理区域作如下澄清:
1.计租面积
将原“计租面积是指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计费面积。计租面积包括商业使用面积、商业区公共走道、商业区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公共卫生间等面积,本项目计租面积共 11378.55 ㎡”澄清为“计租面积是指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计费面积。计租面积包括商业使用面积、商业区公共走道及楼梯间、避难走道、商业区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公共卫生间等面积。
本次计租面积为11378.55㎡,作为应租条件,不予调整,除非承租协议达成之后,出租人或承租人中的任何一方提出实际面积与附图中所示的计租面积两者的差值大于±2%,双方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测绘单位进行实地测绘,测绘界限仍以本次招租公告附图中所示的计租区域(红色)为准,面积增减值在±2%以内时,计租面积不予调整,测绘费用由提出方承担;面积增减值超出±2%时,计租面积按实测面积计取,测绘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2、承租人管理区域
将原“承租人管理区域是计租面积以外的区域,其不包含在计租面积内,不计取租金,但由于该区域服务于地下商业,承租人须承担秩序维护、保洁、设备维护费用,以及照明、 通风、消防等能耗费用,并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本项目的承租人管理区域包括通向轨道交通的公共通道、东西两侧下沉广场、项目附属用房、楼梯间等区域。” 澄清为“承租人管理区域是计租面积以外的区域,其不包含在计租面积内,不计取租金,但由于该区域服务于地下商业,承租人须承担秩序维护、保洁、设备维护费用,以及照明、 通风、消防等能耗费用,并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本项目的承租人管理区域包括通向轨道交通的公共通道、东西两侧下沉广场、项目附属用房等区域。”
附件:东方红广场枢纽站周边综合整治项目地下商业记租区域及管理区域示意图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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